花蓮縣七卡樹岸文化發展協會 壽豐鄉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
一、應徵職稱:社工員(師)1名
二、工作薪資:34,000-41,899元(依據原家中心社工人力薪資基準表,另有專業證照加給)
三、工作地點:花蓮縣壽豐鄉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(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46號)
四、工作內容:
- 原住民族家庭福利服務諮詢與輔導。
- 辦理各項服務方案。
- 志工管理與志工培訓。
- 建立服務地區人文與福利人口群統計資料。
- 辦理社會資源網絡會議、婦女溝通平台會議。
- 其他行政及庶務工作。
五、聘僱資格:
1.大專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者,無實務經驗者,須附實習報告。
2.大專非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者須符合以下資格:
(1)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項所列15學科45學分之規定,修畢取得24學分,並於110年12月31日修畢取得45社工學分,未取得者,不予聘僱。
(2)具1年以上社會服務(係指曾有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、社會學、社會教育、社會福利、之實務工作經驗,並提出承諾修讀社工學分證明。
六、上班時間及報名截止時間:
- 上班時間:08:00-17:00週休二日(※週休假日若單位辦理活動時,須配合時間辦理活動,另行補休)
- 報名截止時間:109.02.13
七、遴聘方式:
- 需檢具文件、資料:
(1)
履歷表及自傳(必要)
(2)最高學歷證明(必要)
(3)戶口名簿影本或個人戶籍謄本1份(必要)
(4)相關工作經驗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或研習證明…等佐證資料影本(必要)
(5)實習報告
- 聯絡方式
(1)一律通訊報名,地址:974花蓮縣壽豐鄉壽豐村壽山路46號,花蓮縣壽豐鄉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收(以郵戳為憑,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,信封上註明應徵社工員(師))
(2)聯絡電話:8653-071 宋慧莉 社工員
(3)書面審核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,亦不退件。
(4)正取人員檢具之相關資料函轉花蓮縣政府,俟核定後始得進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