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佈時間:2020-09-21 / / 最後更新日期:2020-09-21
一、依據中華民國109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。
二、競賽組別及對象:
(一)教師組:
1.包括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編制 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
2.各校附設進修學校與日間 部,屬同一學校,每校每一項目限報名1位教師
(二)社會組:
1.除前列所具之身分外,各界人士均可參加, 惟應限於戶籍所在地(至109年11月1日前,須設籍6個月 以上)或服務機關所在地(需由服務機關或單位出具證 明)擇一報名。
2.校長、代課、代理及實習教師,限報名 參加社會組。
三、推薦方式:
(一)即日起至9月26日止,向「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終身教育科」報名(地址: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1號,電話:8462860轉272,馬靜敏小姐)。
(二)各單位推薦競賽員請填寫「花蓮縣109年全國語文競賽— 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推薦表」紙本並加蓋關防。 推薦 表、相關證明文件及演說稿大綱,請於上開規定期限內 (以郵戳為憑)寄達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旨揭計畫(含推薦表)業置於本縣語文競賽網站-最新消息 https://language.hlc.edu.tw/,請逕自下載運用。